上海市电子交易与信息服务协同创新中心
同协【2016】6号
关于上海市电子交易与信息服务协同创新中心科研组织与协同研究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心下属各部门及团队:
经研究,上海市电子交易与信息服务协同创新中心实施如下科研组织与协同研究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上海市电子交易与信息服务协同创新中心实施任务导向型的科研组织、将完全按照顶层设计的原则开展,根据中心确定的科研目标,将科研任务分配给各个科研团队,每个团队都应该有明确的阶段目标、中期目标、总体目标和未来目标。
理事会确定“中心”的科研目标,以此为基础,专家委员会确定科研团队的构成及其每个团队的目标,团队就其研究性相纸而言分为三种类型,即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的团队、主要从事应用研究的团队和主要从事产业化研究的团队。每个团队的负责人根据自己的目标,建议团队的组成及其岗位设置,每个团队的人员构成要尽可能提现学科交叉和协同体内单位人员的交流。
二、中心主任和理事会成员有权改组团队(替换或选出部分成员),
三、各研究团队在中心的统一领导下,针对中心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有计划的开展科研任务。
上海市电子交易与信息服务协同创新中心
2016年9月
上海市电子交易与信息服务协同创新中心
科研组织与协同研究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推进上海市电子交易与信息服务协同创新中心(下称“中心”)科学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协同创新中心是实施任务导向型的科研组织,中心将完全按照顶层设计的原则开展研究。根据中心确定的科研目标,将科研任务分配给各个科研团队,每个团队都应该有明确的阶段目标、中期目标、总体目标和未来目标。
第三条 理事会负责制订“中心”的科研目标,以此为基础,学术委员会确定科研团队的构成及其每个团队的目标,团队就其研究性而言分为三种类型,即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的团队、主要从事应用研究的团队和主要从事产业化研究的团队。每个团队的负责人根据自己的目标,建议团队的组成及其岗位设置,每个团队的人员构成要尽可能提现学科交叉和协同体内单位人员的交
第四条 理事会和中心主任根据“中心”发展情况以及团队的具体工作情况和考核情况,可以改组团队(替换或选出部分成员)。
第五条 各研究团队在中心的统一领导下,针对中心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有计划的开展科研任务。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